接地气 夯基础
我院启动“三个在基层”活动
为进一步夯实检察工作基层基础,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院出新招、出实招、出真招,把推进基层检察室建设作为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在沈荡检察室启动“三个在基层”活动。整个活动为期两年,将重点开展三项工作。
一是围绕“服务民生在基层”,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延伸“神经末稍”,解决“最后一公里”,做到民情信息有效覆盖。结合我院联系基层有关工作制度,由院领导带队或基层检察室自行深入基层开展活动,为企业、行政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必要的法律支持,及时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提高企业、行政村经济合作组织的依法经营水平。围绕全县就地城镇化发展思路,深入辖区“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生态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现场受理有关防范职务犯罪的咨询,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建议。依托信访接待室,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受理群众举报和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排查并依法调处涉检矛盾纠纷。
二是围绕“法律监督在基层”,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结合 “3·15”保护知识产权日、“举报宣传周”、“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警示教育会、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使群众进一步了解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工作职能、案件管辖、主要业务工作,营造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基层检察室与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监督配合的若干意见(试行)》,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结合工作创新,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在沈荡镇开展试点工作,逐步建立覆盖辖区的行政执法信息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对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的法律监督信息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是围绕“化解矛盾在基层”,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针对生猪养殖转型等影响农业经济转型、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社区长效管理与服务、城乡一体新社区规划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突出、难点问题,依托“老杨工作室”,建立健全基层检察室对接乡镇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机制,结合刑事和解,实施检调对接,做好不批捕、不起诉案件的释法说理工作和回访考察工作,促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在检察环节的完善落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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